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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年短缺药品调查的函
各相关会员企业: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对药品采购、使用、储备以及价格监管等政策均提出了具体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搭建国家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平台,建立国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实行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和用药规范管理,完善短缺药品采购工作和短缺药品多层次供应体系,鼓励引导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发挥“蓄水池”作用,对易短缺药品设定合理库存警戒线。
为实现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和短缺监测预警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完善短缺药品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分级应对工作机制,使药品流通企业在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此,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在以往四年对临床短缺药品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对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药品短缺情况的调查。重点调查“两票制”及药品集中采购等相关政策实施以来,临床短缺药品的变化情况,研究分析短缺药品的短缺时间、短缺程度以及主要短缺原因等状况,并对部分短缺药品开展深度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通过调研,从行业的角度为政府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参考,为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提供依据,最终实现保障临床用药以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目标。具体事宜函告如下:
一、短缺药品的界定
本次调查所涉及的短缺药品是指90天以上临床断供或采购困难、但市场又有需求的药品,品种范围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和中成药。
二、调查形式及内容
本次调查采用填写调查提纲及调查表的形式进行,调查提纲及调查表由贵单位负责人指定并协调有关人员完成,具体项目与说明见附件。
三、调查完成时间
请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附件电子版反馈至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信息部邮箱(详见“五、联系事宜”)。
四、调查工作要求
本次调查短缺药品涵盖时间跨度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请筛选出贵企业在该时间段内连续90天以上的短缺药品,并完成附件中的“调研提纲”“药品短缺情况调查表”及“调价品种清单”。请各会员企业予以高度重视,安排相关部门及人员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按时填报。
五、联系事宜
数据时间跨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调查表上报时间:2020年12月15日前
报送方式:excel电子版表格发邮件。
下载地址:www.capc.org.cn
联系人:祝 菲
联系电话:010-68337745、13520771729
收件邮箱:xxb@capc.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4号楼三层5456室
邮编:100044
特此专函,感谢配合与支持!
附件: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