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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走穴”被免职 是对“多点执业”的提醒
距离医生“多点执业”制度全面放开还有22天,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精神科主任胡一文因为被指“在外兼职”,遭到免职。院方称,胡一文未经医院许可,未向主管部门报备,擅自到私立医院武汉市武中精神病医院兼职,故对其作出行政撤职的处分。
客观来说,尽管“多点执业”全面推广在即,国家政策层面也一直在鼓励医师“多点执业”,院方所作出的处罚决定,可能有违医生“多点执业”的改革趋势,但在既有的相关规定下,院方的做法未必就逾矩了。而抛开个案来看,该起事件中院方对医生“兼职”的态度,之于即将全面推行的“多点执业”改革,或是一种现实的提醒。
如该起事件所示,院方之所以反对胡一文的“兼职”,至少有着两个方面的现实考量。一者,正如院方所认定的,胡一文与医院签订合同明确为“全职”医师,事先并没有提出“多点执业”的要求,医院是按照“全职”人员对其进行培养、宣传和晋升,并给予“全职”的福利待遇。那么,“兼职”或是即将推行的“多点执业”,显然就首先会对这种现有的“全职”制度形成挑战。
事实上,此次两会期间,就有全国政协委员表示,作为医院的全职工作人员,如果周五应该在医院上班,但是跑到外地去“多点执业”,这显然是不对的。除非他与医院签订每周只工作4天的劳动合同,周五就可以“多点执业”了。因此,医生“多点执业”需要有相应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多种类型的劳动合同。
另一个对于医院而言未能言明的反对理由可能是,无论是事先未经报备的“兼职”,还是以后的“到点执业”,在客观上都要求医生能有更大的职业自由度,这对当前不少医院特别是公立医院的管理制度可能引发的“不适”,不容忽视。若一方面倡导“多点执业”,医生变成“公共资源”,另一方面院方却依然延续传统封闭化的“单位人”管理制度,个中矛盾将不可避免。所以,同样有政协委员指出,应促进公立医院建立新的用人、管人制度,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用人、管人机制上,改变医生的“体制人”身份。
任何改革都是对相关利益的再调整,医生的“多点执业”同样如此。若不重新界定医院与医生之间的“雇佣”关系,不从人事制度和管理制度上,乃至利益的协调分配上,为医生的“自由流通”创造适配的职业环境,“多点职业”之路恐怕难以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