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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发布时间:2017-07-26 14:55:25      点击数:      来源:

借新医改之机,公立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加速推进。7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我国将坚持分类指导,鼓励各地在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根据医院性质、功能定位、等级规模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突破创新,建立符合实际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其中,对于公立医院,《意见》强调,我国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近年来,频繁见诸报端的医患矛盾,显示出我国医疗资源的供给已经陷入总体供不应求、分配极为不均的恶性循环之中。为此,本轮医改始终将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顽疾作为重要目标推进,在此过程中,破除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带来的障碍,收回政府对公立医院过度干预的手,是决策者、管理者们必须跨过的一道坎。

在人员管理方面,除了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外,《意见》还明确,我国将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备案制。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