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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一期全国药品零售企业资本并购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23 13:19:27      点击数:      来源: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新版gsp对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配备、信息技术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伴随新规的全面实施,单体药店和小型药品连锁企业面临更大的挑战。为贯彻落实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提升药品零售企业连锁率和集中度,受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委托,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定于2017年3月2日-3日在北京市举办第一期全国药品零售企业资本并购高级研修班。培训班计划招收80名学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国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单体药店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主要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一)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趋势与医药行业现状分析

(二)遴选并购方和被并购方的主要依据

(三) 医药行业并购重组案列解析

(四)并购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三、报到及授课安排

报到时间:3月1日(周三)下午1:00-6:00

报到及培训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北京市昌平东三旗)研讨楼一层。

 

四、证书颁发

参加培训的学员,将获得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颁发的《全国药品零售企业资本并购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4800元/人(含听课费、资料费、证书费、3月1日和2日两晚合住双标间房费及培训期间的餐费)

六、报名流程

(一)填写《全国药品零售企业资本并购高级研修班报名表》(附件1)和《全国药品零售企业资本并购高级研修班住宿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并于2017年2月22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13520951533@163.com

(二)准备2寸彩色照片2张(用于证书和学籍档案),照片修剪整齐并在背面标明工作单位和姓名,于报到当日交教务人员。

(三)请于2月22日前将培训费汇至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汇款单上注明“资本并购-学员姓名”,协会将开具“培训费”发票。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学员,请务必在《全国药品零售企业资本并购高级研修班住宿信息表》中注明专票信息,如该处空白,默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因财务制度要求,发票一经开具,不再退换,请务必提前填写准确。

银行汇款信息为:

 名: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号:0200025509014407924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月娇13520951533)、陈颖君(13426399587)  

联系电话010-87273564

指定邮箱:13520951533@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4号楼5453室

   编:100044

 

附件: 1. 全国药品零售企业资本并购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2. 全国药品零售企业资本并购高级研修班住宿信息表

3. 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商务部培训中心)地理位置和交通路线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