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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审方,何去何从?
日前,福建药监局公示了16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监督检查结果。
在16家被查企业中,有14家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检查出的问题都涉及到“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其中最常见的问题包括:
1、企业未能提供执业药师每年接受临床药学专业知识培训和相关部门继续教育培训的记录。
2、实施远程审方门店电子处方填写内容不全。
3、远程审方室与其经营规模不相适应。
4、实施远程审方门店未设置远程视频,存在处方审核由门店非执业药师人员代签现象。
5、远程审方系统查询不到考勤记录。
6、实际执行远程审方门店数量与申报材料不符。
作为缓解执业药师缺口而诞生的远程审方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自2013年在长沙率先实施后,多地陆续开始试点,最高峰的时候全国超过1/3的省份参与。
从政策来看,各地对远程审方的态度不一,方案也不尽相同。
漫漫长路
执业药师不够用一直是困扰药店发展的老问题,因较高技术含量和较低考试通过率,执业药师在短期内配备到位并不现实,远程审方政策应运而生。
2013年,长沙发布《长沙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实施细则(暂行)》,将远程审方作为执业药师不在岗(休假休息、学习培训)时的辅助手段,成为全国首个推行远程审方政策的城市。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试行远程审方,但长沙的实施细则仍明确新开办的药店、换发证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且门店有初级以上药师(中药师)在岗执业。
此后,广西、广东、江苏、浙江、福建、青海、内蒙古、四川等地陆续开始试点,试点在2014-2015年达到顶峰。
2016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药品零售企业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事宜的通知》,提出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远程审方活动,目前只适宜作为扩展药学服务能力的一种探索,不得作为替代执业药师配备要求的变通方式。
此后,一些省份停止了远程审方试点工作。
与“收缩”远程审方试点政策不同的是,湖南在2016年后把试点范围从长沙扩大至全省,试点期限也从2017年延长至2020年。
去年央视曝光执业药师“挂证”问题后,执业药师短缺问题再次引发关注。陕西、福建、重庆、云南、海南、山西、黑龙江、广西等多地出台政策,鼓励药品零售企业推动执业药师远程审方。
据第一药店财智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超过20个省市出台政策,支持零售药店远程审方等政策的落地实施。
何去何从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截至2020年5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533286人,环比增加4676人。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为3.8人。注册于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482499人,占注册总数的90.5%。
48.2万名执业药师,48.9万家药店,执业药师缺口虽逐步缩小但仍未能完全满足,而在经济欠发达省份这一缺口仍然明显。
从各地实施落地情况来看,远程审方不仅在政策推动下缓解了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不足的问题,也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带来专业服务水平提升。
有业内人士表示,远程审方一名执业药师可服务多家门店,可以节约人力资源成本,缓解行业执业药师不足的问题。
那么,远程审方会被纳入国家层面的政策吗?
上述问题目前尚未有明确定论,但从去年1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发布的《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易蔚一行到我中心座谈》,可窥知一二。
根据这篇新闻稿,云南省药监局、云南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与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达成了3项共识:一是要坚持推进执业药师制度,加强执业药师配备使用;二是赞成推进远程审方等信息技术以辅助、补充执业药师开展药学服务,但不应替代执业药师在岗执业;三是发挥好医疗机构执业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作用,探索促进医疗机构执业药师到药店开展药学服务的方式和途径。
从中不难看出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的态度:理解当前地方执业药师不够用的困难,但执业药师制度将继续推进,远程审方等只是辅助,在岗执业仍然是方向。
今年5月,昆明发布了《昆明市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不按规配备执业药师,只能卖乙类非处方药。这也被业内人士解读为远程药事服务只是未能配置执业药师的过渡政策。
在医药分开的背景下,执业药师作为药店专业药学服务的主体,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有观点认为,从行业发展及行业监管的角度,无论零售连锁企业还是单体药店,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都需要不断修炼内功,在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在专业人才培养方面,都要有长远眼光。未来,企业还需加强专业人才储备,鼓励有条件的员工报考执业药师,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历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