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收藏页面 设为首页
  • 最新资讯
  • 协会公告
  • 行业信息
  • 协会活动
  • 分支机构活动
您所在的位置: > 行业动态 >最新资讯

两会声音 | 柯云峰:建议把零售药店纳入公共卫生体系

发布时间:2020-05-22 15:43:50      点击数:      来源:

521日,全国人大代表、大参林董事长柯云峰针对零售药店管理、政策支持等提出建议,应允许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公共卫生安全个人防护必须用品;将预防性作用和康复性品种纳入《药品目录范围》;把零售药店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和整体国民健康规划,把大型连锁药店作为防疫战略物资的储备单位。

今年12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此,柯云峰建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应明确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报销结算,因为这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资源使用效率。

柯云峰还提及,在疫情等特殊时期,医院成为感染危险区,零售药店是很多患者特别是慢性病患者的首选,方便百姓购药。所以建议允许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公共卫生安全个人防护必须用品等。

另外,针对零售药店的管理和政策支持等方面,柯云峰表示,零售药店是保障药品供应、方便群众购药、提供专业化药学服务和合理用药咨询的专门场所。在管理机制上,国家医保管理部门应把零售药店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和整体国民健康规划中,在管理中有所体现。同时,国家应把大型连锁药店作为防疫战略物资的储备单位,充分发挥大型连锁企业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优势,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宽松的政策环境。

422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十类药品不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对此,柯云峰还建议称,应把预防性作用和康复性品种纳入《药品目录》。

据悉,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柯云峰就提交了关于支持推进零售药店承接医疗机构“处方外配”工作的建议,即允许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持医师开具的药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同时建立医疗、医保及零售药店三方共享的处方信息平台,医保部门给予医保药店与基层医疗机构在医保费用报销比例上享受同等待遇等。

据了解,全国多地已经通过处方外延的方式实现了药房和医院信息共享。20187月,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实时结算外配处方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明确在北京市400多家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出示外配处方和社保卡时就可以持卡实时结算,在解决与医保系统对接的问题的同时实现了实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