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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5 13:06:05 点击数: 来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直属(管)各单位、局机关各部门: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振兴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我局组织编制了《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并充分征求了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要按照《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机遇,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实现到2020年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目标,更好地为建设健康中国服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附件: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