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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行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20-01-22 10:01:27      点击数:      来源:

目前,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省市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截至12018时,境内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224例,其中确诊病例217例(武汉市198例,北京市5例,广东省14例);疑似病例7例(四川省2例,云南省1例,上海市2例,广西壮族自治区1例,山东省1例)。

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各相关部门和地方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完善应对方案,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措施。体现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关心与爱护。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会员企业应主动承担起相应社会责任,做好疫情药品的价格稳定、供应充足及渠道畅通,积极投入到抗击疫情工作中,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有力保障。